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
——2022年3月14日在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
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
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依布拉依木·斯提卡达木
各位代表:
我受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委托,向大会报告工作,请予审议。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。
2021年工作回顾
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,在县委、喀什检察分院的正确领导下,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,在县人民政府、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,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,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,立足“四大检察”,以高度的政治自觉、法治自觉、检察自觉依法履职尽责,奋力追赶超越,为实现检察工作争先进位而不懈努力。
一、以执法办案为根本,推进平安建设再现新作为
---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。聚焦总目标,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用实干体现担当,用担当诠释忠诚。全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*件*人,经审查,依法批准逮捕*件*人。受理各类公诉案件*件*人,依法提起公诉*件*人,均做出有罪判决。对情节较轻的初犯、偶犯、过失犯罪,依法不批准逮捕*件*人,不起诉*件*人。
---依法惩治腐败犯罪。突出办案“三个效果”的有机统一,对重大案件坚持“先行一步”,提前介入,严把案件事实关、证据关、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。时刻保持与县纪委监委、审判机关的沟通,积极有效解决办案衔接中遇到的问题。全年受理县纪委监委移送的王某某贪污、挪用公款案和赵某某贪污、受贿案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,依法提起公诉2件2人,均做出有罪判决。
---依法办理涉检信访。深入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改造升级“12309”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,落实检察长接待日、带案下访、定期回访制度,推进首问责任制、领导包案制,提升控告申诉工作水平。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30余人次,检察长接待日接待处理信访案件5件次,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、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,使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落实,无涉检上访案件发生。针对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,采取电话、网络视频等方式解决群众诉求3件5人。
二、固优势补短板,法律监督再添新举措
---加强刑事诉讼监督。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立案监督的工作重点,着力监督侦查机关和执法部门有案不立、有罪不究、以罚代刑、刑讯逼供等问题,切实加强侦查活动监督。全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*件,纠正侦查活动违法*件次。加强审判监督力度,进一步提高出庭公诉水平和质量,不断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工作,对依法公诉的刑事案件,均向法院提出被告人量刑建议,使公正司法在具体工作中得到有效落实。立案监督、纠正漏捕漏诉等核心数据均大幅增长,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位居喀什地区检察系统前列。
---加强民事行政检察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树立和强化监督质效意识,不断加大对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力度。受理审结民事检察*件,其中:民事审判人员违法监督*件、民事执行监督*件,共发出检察建议*份,均被支持采纳。受理审结行政检察*件,其中:行政审判人员违法监督*件、行政非诉执行*件、行政跟进监督*件,共发出检察建议*份,回复率100%。协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1万余元。
---加强公益诉讼检察。贯彻落实高检院“四号检察建议”,排查窨井盖405个。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9件,立案27件,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7份,其中: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9件、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1件、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、“等”外领域案件6件,诉前检察建议采纳率100%。结合专项行动,凝聚公益保护合力,积极参与打好蓝天、碧水、净土保卫战。针对县人大代表反映的县垃圾填埋场环境恶劣、污染严重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,整改效果突出,该案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典型案例,同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智慧检务平台刊载。
三、以人民为中心,服务大局再创新局面
---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。疫情爆发以来,在做好自身抗击疫情的同时,选派5名干部投身驻点值守、联防联控,无一纰漏。单位内将战时防控能力转化为常态化防控本领,严格办公场所及食堂每日消毒消杀机制,所有会议均全程全员佩戴口罩并间隔落座,全体人员按照核酸检测周期应检尽检。坚持时时疫情信息通报、每日“零报告”和周末、节假日外出报备制度,对外来人员坚持做到“四必须”,全年实现人员“零感染”、密切接触“零发生”目标。
---推进民营企业发展精细化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,立足检察职能,高位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战略。全年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意见3条,服务民营企业4家次,开展民营企业家座谈会2场,收集问题和意见5条,严防引发或加剧企业生产经营风险,多做“雪中送炭”的暖心事。
---巩固三大攻坚成果有序化。按照服务保障“六稳”“六保”工作要求,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,全年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户257户次,为包联村“两委”和“访惠聚”工作队捐助资金3.3万元,解决困难2件。针对农牧民群众“急难愁盼”的问题,帮助1户帮扶户贷款3万元,助力其在县城幸福小区发展“十小工程”,为帮扶户2人在县域内联系务工岗位两处,鼓励其自主创业,真正使入户结亲融真情。常态化开展“民族团结一家亲”活动28场(次),团结关爱户“四同”落实到位,释法说理宣讲效果明显。积极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,针对1人因案致贫现状,我院在多次走访了解、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,果断采取司法救助,发放救助金2万元,防止其再因案致贫和返贫。
---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集约化。结合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依托院领导包联乡村、“访惠聚”工作队和流动检察室,借助“三官一员”和“12309”法律服务平台,打通服务群众“最后一公里”,全年为群众解决问题3件,矛盾纠纷源头化解17件。
选派3名干部投身专班工作,大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。针对贫困户、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,开展“爱在检徽下”和“以检之爱、以法之名,呵护祖国的未来”未成年人法治讲座5场次,捐赠书包30个、书本1500本及学习用具一批。
四、坚持从严治检,推进队伍风貌再树新形象
---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。健全党组会、检委会和院务会工作制度,规范机关支部建设,全年召开党组会15次、检委会9次、院务会41次,书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案件7次。严格落实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思想政治建设日常,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,召开党史研讨会、主题活动、组织生活会25次,观看红色影片5部,组织赴红色革命场所参观学习73人次,院主要领导上党课18场次,全院撰写发言材料、学习体会286篇。
---积极提升队伍综合素能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,树牢选人用人导向,干部职务职级有序调整,向县委推荐拟提拔干部人选4名,其中:正科级1名、副科级3名。以解决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落实为抓手,定期组织检察技能竞赛、演讲比赛、调研学术研讨等活动,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,培养专业型、学者型、复合型检察官。全年晋升一级检察官1人、三级检察官1人,招录聘用制书记员3名。依托高检院“检答网”业务研讨交流平台,通过集中学与个人学、专题学与平时学、业务培训学与相互交流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,让干部思想上有收获、能力上有提升、形象上有展示,年累计参加检察、党政系统各类培训42期153人次。
---从严治检筑牢清廉品格。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坚持“刀刃向内”,促进监督责任由虚变实。一体化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,组织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,未发现存在“六大顽瘴痼疾”情况。“线上”月参加党纪法规知识测试、观看廉政警示片12场次,召开“以案为鉴”反面典型教育7场次。“线下”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3场46人次、每季度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,制定《规范检察权运行监督工作规定》等制度六大类32项,开展常态化监督和专项督察7次,组织干部“八必谈”两轮34人次。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,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,坚决肃清害群之马。
---防止干预司法行为。严格落实防止干扰办案的登记通报制度,落实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“三个规定”和《实施办法》,通过全员动员部署、逐月填表报备、定期分析研判等方式,确保制度刚性执行。全年如实上报相关记录21条,无检察人员干扰办案违纪违法案件发生。
---实施科技兴检战略。实现检察办案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,疫情期间保证检察办案工作依法高效便捷进行,逐步探索并实现远程视频提审。推进卷宗、证据由“纸质化”向“电子化”转变,为业务部门摘抄、复制卷宗材料及律师阅卷节约时间成本,制作电子卷宗14件21册。加大检察机要、保密和诉讼档案管理工作力度,实现涉密信息“无泄漏”目标。
---主动自觉接受各方监督。利用“检察开放日”活动,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了解检察工作,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、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。全年召开听证会9次,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1条,法律文书公开6份,案件程序性信息13件,提供律师阅卷2次,在地区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7篇,确保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
各位代表,上述成绩的取得,是县委坚强领导,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,县政府、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,在此,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,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!
在总结成绩的同时,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:一是司法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强化,在运用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上还有差距。二是业务短板还需要进一步补强,“四大检察”发展不充分、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。三是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,人才短缺等问题还未得到很好解决。四是队伍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,个别检察人员作风不严不实。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,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,切实加以解决。
2022年工作思路及举措
新的一年,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,弘扬伟大建党精神,深入学习领会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,把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,坚持党的绝对领导,坚持人民至上,持续深入落实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》,全面协调充分履行“四大检察”职能,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。
今后,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:
一、敢于担当,在服务大局上靶向发力。找准服务自治县一体化发展切入点,积极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产品。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,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。重点围绕项目建设、工业发展、生态文明、乡村振兴、社会治理等履职尽责、聚焦发力,不断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全面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,着力优化营商环境。充分发挥批捕、起诉等职能,持续巩固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。
二、聚焦办案,在司法为民上永不停歇。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和黄赌毒、“两抢一盗”等侵害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犯罪,有效维护社会稳定。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和公共卫生领域犯罪,严厉打击非法集资、套路贷、校园贷等金融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。依法保护妇女儿童、农民工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,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,常态化开展案件公开听证,积极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塔县建设。
三、突出主业,在强化监督上务实作为。深入贯彻落实《民法典》,把体现人民至上的《民法典》精神落实到每一起检察案件办理全过程。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,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,强化对刑事、民事、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,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。坚持“三个效果”相统一的办案标准,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、烦心事和揪心事,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“小案”,让公平正义看得见、摸得着、感受得到。
四、创新发展,在深化改革上持之以恒。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,促进依法履职。继续深化综合配套改革,统筹推进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、检察辅助人员职能转换、聘用制书记员保障政策落实等工作。严格落实检察人员业绩考评等改革新举措,全面推开以质量、效率、效果为根本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。诚恳接受人大、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,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努力使检察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意、汇聚民智、保障民生。
五、政治引领,在队伍建设上久久为功。对标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,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,全力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成果转化,教育引导检察人员讲政治、守纪律、正作风,把全面从严治检抓得更严更实。坚持“严”字当头,压实“两个责任”,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,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县委、喀什检察分院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,严格监督执纪问责,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,持续整治“四风”和违规办案问题,努力打造检察铁军。
各位代表,新时代新征程,检察机关使命在肩、责任重于泰山。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树牢“在办案中监督、在监督中办案”理念,弘扬伟大建党精神,赓续红色血脉,踔厉奋发、笃行不怠,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