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彰显司法温度,有效帮助因案致贫当事人早日走出困境,11月24日,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检察院向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1起案件1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,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情。
此次司法救助的是1名因交通肇事造成双方当事人死亡,被执行人家属生活困难无履行能力而无法获赔,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。我院严格按照司法救助条件,认真审查核实救助申请人困难情况,最终根据救助申请人家庭情况、困难程度,经我院检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予以发放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,切实发挥司法救助金救急救难的作用。发放仪式上,承办检察官向救助申请人胡某宣读了《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》,并阐明司法救助金的性质、用途及救助金额。申请人胡某当场表示:“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,感谢检察机关的及时救助让我们家渡过这个寒冬,我会努力克服困难,相信日子会越来越好”。
下一步,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做好司法救助工作,加强整合社会多方力量,积极拓宽司法救助新途径,推动实现救助范围、救助资金来源、救助方式多元化,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力量,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